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0:41
来源:建三江分公司
作者:王国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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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继承公告
王敏继承被继承人王宝宽的遗产,提交了相应的不动产权证、居委会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遗留有1处和其配偶王敏共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在建三江铁北区统建9202楼5402号,房屋面积51.4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建局房私字第01224号。
上述财产的一半为王宝宽的遗产。
被继承人王宝宽于2003年2月16日死亡。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王宝宽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王宝宽父亲王庆奎、母亲刘淑云二人已先于王宝宽故去多年,配偶王敏,子女2人:王文涛、王若峰。
王敏申请继承上述遗产,王文涛、王若峰在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三江分理所七星农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工作人员面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上述遗产。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王敏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25日)。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三江分理所七星农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三江分理所七星农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将按申请人申请事项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三江分理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