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1055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58
来源:建三江分公司
作者:齐仕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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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权利人:张彩霞;不动产坐落:前进农场整体搬迁和泰家园住宅小区6号楼1单元602室;证书号:黑(2018)农垦建三江不动产权第0004858号;不动产单元号:230881606112GB00121F00010010;建三江人民法院裁定(2018)黑8102执1125号。
公告单位:建三江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8日